通知公告
巡察公告
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,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,市委巡察四组从8月27日起进驻龙岩城发集团,对龙岩城发集团党委进行为期40天左右的巡察,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巡察对象
龙岩城发集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市管干部,必要时可延伸至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。
二、巡察任务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,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,贯彻落实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,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,紧盯权力和责任,紧盯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,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,紧盯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,围绕“四个聚焦”情况,“严、准、实、稳”查找政治偏差,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定拥护“两个确立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为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,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龙岩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障。
三、工作方式
市委巡察四组将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,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。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,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,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、市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、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,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,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,调阅、复制有关文件资料,召开座谈会,列席有关会议,下沉了解情况,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方式,开展巡察监督,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。
四、联系方式
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,市委巡察四组在龙岩城发集团党委巡察期间,开通以下联系方式:
1.联系电话:18039895739(市委巡察四组专门值班电话,受理时间为:8:00-18:00)。
2.专门邮政信箱:福建省龙岩市A032号邮政信箱,邮编:364000。
3.巡察工作联系信箱: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一楼大堂。
4.扫描“码上巡”小程序二维码。
特此公告。
市委巡察四组
2024年8月27日